现在大部分企业为了防范风险,会给员工或者财产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而有些保险费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那么哪些保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
哪些保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五险一金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三)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四)人身意外保险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财产保险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六)责任保险费
从2018年开始,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七)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保险费
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存款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存款保险费率,计算交纳的存款保险保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哪些保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全部内容了,而职工个人也有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一共有七项,只要符合扣除条件,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扣除。